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
为规范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工作,保障基金会理事会的顺利更替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换届时间安排
本次理事会换届工作整体周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月20日,各阶段具体时间如下:
1、筹备阶段: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20日,完成换届工作小组组建、方案制定及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备案前期沟通。
2、候选人提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1日,开展候选人提名、材料提交,由换届工作小组联合学校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核。
3、公示阶段:2025年12月21日—2025年12月27日,在学校官网及基金会公示栏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天。
4、换届选举会议阶段:2026年1月20日,召开本届理事会暨换届大会、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全流程(基金会现有理事会由21名理事组成,需保证参会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5、备案阶段: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7日,完成选举结果公示,并向四川省民政厅提交换届备案材料。
二、换届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基金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换届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组织负责人杜理才;
副组长:发起人代表黄显刚;
成员:基金会监事张锐、理事代表胡亚会、主要捐赠人代表尹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地方合作与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换届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候选人产生与资格条件
(一)候选人提名方式
理事会候选人由现任理事会、基金会党组织、主要捐赠人(乐山师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邦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提名,提名需提交书面《候选人提名表》《个人简历》及推荐信等材料。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基金会理事的情形;
2、拥护基金会章程,热心教育公益事业,关心乐山师范学院发展;
3、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能履行理事职责,校内理事需熟悉学校办学及管理工作,校外理事需在公益捐赠或相关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4、对基金会有实质性支持或在教育、科技、企业管理等领域享有较高威望。
四、换届选举会议流程
第一阶段:召开本届理事会暨换届大会
1、审议报告: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宣读换届专项审计报告(涉及法定代表人离任的,还须宣读法定代表人离任专项审计报告)。
2、审议换届工作:听取和审议换届工作情况报告(举手表决通过)。
3、监事汇报:监事(监事长)宣读《监事意见》或《监事会工作报告》。
4、选举新一届理事(理事候选人选举流程):
(1)介绍候选人产生程序、名单和简历;
(2)听取和审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举手表决通过);
(3)听取和审议《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
(4)选举(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5、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第二阶段:召开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1、选举负责人: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参照理事选人选举程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2、表决通过其他事项。
第三阶段:召开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设监事会的,由监事推选出一名监事长(举手表决通过);
2、表决通过其他事项。
五、后续工作
1、结果公示与备案:选举结果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及基金会公示栏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四川省民政厅提交换届备案材料;
2、工作交接:完成上一届与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交接,重点梳理捐赠项目、资金管理等核心工作档案,并由基金会办公室归档保存。
六、附则
1、本方案由基金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