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友组织、各位校友:
根据《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及换届工作安排,拟于2026年1月召开第二次理事会换届大会,现将推荐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人选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荐
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成员由校内理事和校外理事构成。推选方式包括组织推荐和校友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学院和各校友组织推荐理事候选人人选,各学院推荐2名人选(其中1人须为校外校友)、各校友组织推荐1名人选。基金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推荐若干人选。
(二)个人自荐
校友个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荐成为理事候选人人选。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有留任意愿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也可自荐。
二、工作要求与程序
(一)推荐原则
1、拟推荐的理事人选原则上应推荐为理事代表。
2、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酝酿协商,确保推荐工作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二)推荐渠道理事候选人需填报《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将扫描件发送至基金会工作人员邮箱(363804514@qq.com),学校各学院将纸质版报送至基金会办公室(弘毅楼402A)。
(三)时间要求
《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人选推荐表》需于2025年12月19日前完成报送。
(四)资格审查
1.基金会将对所有推荐和自荐的理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后,秘书处将理事候选人提交理事会审议。
说明:前期已征集的理事候选人推荐依然有效。已推荐过的单位如无变化,无需重复推荐;如有变化,可重新推荐。
做好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是保障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成功召开、推动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望各学院、各校友组织及广大校友鼎力支持,积极推荐,共同为开创教育发展基金会新局面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172
附件:
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人选推荐表.docx


